编话:邢文
如果文学界有人发牢骚,要提醒这些人的是,神灵不会写作,他们舞蹈和唱歌。
这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霍拉斯.恩格道尔对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鲍勃.迪伦的授奖词中的结语。文学自远古萌芽期开始,便从来不是高高在上,属於特种人民的产物。在遥远的过去,所有的诗歌都被用来演唱或配乐吟诵,诗人被称为史诗吟诵者丶民谣歌手和吟游诗人,“歌词”(lyrics)一词出自“里拉琴”(lyre)。(授奖词)甚至於“诗经”和“古诗20首”都是在歌舞传唱中,才得以文载之,留传千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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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得初写诗时,诗社同仁递来一本诗人所赠《大马诗选》,叮咛看完诗册读懂或不懂都要忘记它。当时懵懵懂懂捧着诗册夜读,把看不懂的诗拆成段再拆成句最後拆成字来解读,最终依旧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。那时,遂相信诗是文学的贵族,无满腹经纶难越其门槛。尔後阅览台湾诗人席慕容诗集《七里香》,不论逐字逐句甚至通篇诵读都清晰明白,何需解读。诗,也关乎平民。
後来,若干年後观看了一辑席慕容的访问视频,才知原来有些被传颂为情诗的诗歌,不是谈情,而是诉说她对故乡蒙古的思念。甚至到最近,诗人郑愁予自我解读了多年来被误读成美丽情诗的《错误》,原来说的是炮火硝烟的残酷和孤儿寡母心酸的一首诗。这样美丽的错误成为诗歌旺盛生命力的最佳佐证。
当然,写诗和读诗是两码子事。读诗要有颗童心,因为需要很多幻想和天马行空的连接,才能发掘诗句行间更多无限的可能意象。但是写诗是要保住那阵最初的悸动,要有颗诗心,方能纯净过滤掉很多枝桠的干扰,依循诗语言律动的节奏,诉说内心最初呐喊的声音。
诗心,是单纯的;是没有枝节的;是发自内心那瞬间的悸动。这份悸动每个人都曾经拥有过,也都曾经轻轻牵拖过,只是随时光飞逝,我们又有多少人可以再攫取,或记忆起那原本非常单纯的第一个意念“我为何要写这一首诗?”
我们没有办法活出诗来,唯有往诗中走去。现实生活里有太多牵牵绊绊,历经千回过尽千帆,早已忘记最初那一瓢水。生活中,我们也都在特意或不经意之间添加更多元素,一心以为可以多样化多元性,最後连初衷都给忘记了。
而你。最初拿起笔或在键盘敲打下第一个字时,书写是为了甚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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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谨光的〈希望在诗〉一文刊登在2016年最後一期的星座副刊,那是2017年唯一的想望。当然,我们没有远大的抱负摃起未来的希望,这只是诗社3个朋友茶叙时萌生的小小想法,仅仅是希望这个社会万象会变得更纯粹。每个人,不论是士农工商,还是政经文教,都单纯的做好各自角色该做的事,能从心所欲而不踰矩,该为民服务就为民服务(服务谓之解决他人需求疑惑问题,服务过後问题依旧也不过就是瞎掰)。则,这个社会将简单多了,也不在那样黑不像黑丶白未必白的胡搅乱混。
这跟写文章没有两样,书写当然有目的。就像莎士比亚创作剧本时是为舞台演出,而构思演员角色的言语,不会是为了文学阅读。
希望在诗,净化的当然不是文学着作,也不会是文学体裁,而是书写和生活中的人心及思想──纯粹而不忘初心的生活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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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不是必需的,但仍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。这包含了文化和生活态度,而忠於生活,甚至忠於工作,做好自己该做和必须做的事,这是诗心,也是未来的希望。
诚如鲍勃.迪伦在其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时所言:“我的歌曲创作是文学吗?”
而瑞典文学院最终给出了,是如此精彩的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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